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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仙夹镇龙水村长者食堂及老人活动中心家具、电器、厨具、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永春县仙夹镇龙水村长者食堂及老人活动中心家具、电器、厨具、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永春县仙夹镇龙水村长者食堂及老人活动中心家具、电器、厨具、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货商、制造商。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永春县仙夹镇龙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永春县仙夹镇龙水村长者食堂及老人活动中心家具、电器、厨具、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福建森桐建设有限公司、永春县森旺贸易商行、永春县万亿贸易商城)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仙夹镇龙水村长者食堂及老人活动中心家具、电器、厨具、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货商、制造商。
6、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95068.00元(含税)【贰拾玖万伍仟零陆拾捌元整】,若供应商的应答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应答,则其应答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0.1。
五、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2日起至2024年08月26日,在上述时间的工作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六、购买方式:接受邀请参加应答的请于询价采购文件公告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以现金方式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接受响应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九、有关本项目询价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永春县仙夹镇龙水村村民委员会公布栏,不作另行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